网护行动

“自然精灵•人类朋友”——云南野生动物保护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3/7/15 17:00:00

  

云南被誉为“动物王国”,拥有脊推动物占全国种类的58.9%;鸟类占63.7%;爬行类占37.6%;两栖类占46.4%。云南已成为许多动物的“避难所”,使一些古老的原始种类和孑遗物种得以保存下来,成为不可多得的“野生动物物种基因库”。

本着以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战略为原则,结合西部大开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高扬生态文明旗帜,彰显“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牢固树立起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宗旨。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以此为突破口,让全社会对云南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更多的认识,进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来,特举办这次云南野生保护摄影比赛。

通过摄影师的镜头关注它们,用每一个至美的瞬间去感动所有人;用影像独有的震撼力和感染力,让大家来领略生命的美丽,投身保护,呵护这些自然精灵,人类的朋友!同时进一步推动中国的自然保护事业。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昆明动物博物馆

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云南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云南省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拉市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泸沽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碧塔海自然保护区

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承办单位: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云南美贡风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主题及征稿内容

本次摄影比赛主题为——“自然精灵  人类朋友”。

本次参赛作品全面征集反映云南境内野生动物生存、生活及与人类和谐相处的图片摄影作品,主要包括兽类、灵长类、两栖爬行类、鸟类等野生物种。

三、大赛规则

1、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参加(组照算1幅,组照构成不超过8张)。

2、对投稿的参赛作品,请在图片说明中提供拍摄时间、地点、环境等信息,并尽可能对所拍摄的动植物名称予以确认(不能确认到具体种的时候,请给出大致类群,例如某某属、某某科)。

3、参赛者提交摄影作品的同时,应附图片说明(图片背后的故事),字数不限。记述性故事应真实、生动感人;说明性故事应尽可能科学、准确;涉及历史事件应正确反映事件的背景和脉络。背后的故事作为摄影作品的一部份,作为作品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4、征稿及评比期间请不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询问评选情况。

5、大赛组织方拥有大赛规则唯一解释权。如果参赛者不能遵守大赛规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参赛者资格

全国各地专业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大赛评委、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除外)。

五、参赛作品资格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诬蔑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2、参赛图片系作者本人拍摄,拍摄时间不做限制,并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

3、数码摄影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

4、参赛作品初评入围后,请参赛者提供原片。逾期未能提交原片,或原片无法达到要求的,将失去复审、终审资格。

5、参赛者为提交的参赛作品命名,每一作品名对应一幅参赛作品。作品名视为参赛作品的一部份,并符合大赛相关规则。

6、参赛作品资格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若参赛作品不能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六、版权说明

1、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或团体组织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赛或一人参赛的参赛者拥有独立发言权。

2、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本次大赛有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宣传画刊、海报及合作媒体与机构,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若需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出版物或媒体,将以口头告知的方式与作者沟通,并按相关稿费支付标准支付稿酬。

4、处罚:参赛者如不认可或拒绝声明认可大赛规则及版权协定,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大赛组织方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消该作品的参赛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如大赛组织方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结果由该作品的参赛提供者对大赛组织方承担。

5、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七、生态道德准则

参赛者须遵守以下生态道德准则,如大赛组织方认定参赛者违反了生态道德准则,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参赛者在观察及拍摄时,应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所处生态环境;

2、善待拍摄对象,不得为了拍摄,在清理拍摄对象周围环境时,毁坏周边其他植物;

3、参赛者在观察及拍摄时,同时应注意保护野生动物不受人类活动影响,不得驱赶、束缚、捕捉或使野生动物遭受惊吓、致残、致死。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证书一祯。

二等奖:3名,  奖金各2,000元,证书各一祯。

三等奖:4名,  奖金各1,000元,证书各一祯。

优秀奖:60名,奖金各3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奖金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九、评委、征稿、展览日期

1、组委会将聘请5位著名摄影及评论家作为评委

2、征稿日期: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11月10日

3、颁奖日期:拟在2013年12月上旬

十、投稿方式:

1、线上投稿: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yngf.photomekong.com)直接上传参赛图片,上传图片长边不大于800像素,大小在500KB以内,并按照网络提示详细填写参赛者信息及作品信息。您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登陆大赛官方网站看到您的作品是否通过审核。


2、线下投稿:

投稿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5号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650031,

电话:0871—65155883

线下投稿请注意:

l   纸质图片:将非数码图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并在背面注明作品名、图片说明、作者联系信息等,组图请粘贴在一起。

l   电子光盘:参赛作品文件请注明作品名、图片说明、作者联系信息等,组图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

l   投稿的纸质图片及电子光盘不再归还,请投稿者自行做好备份。


十一、其它要约

1.所有参展作品将在 “自然精灵•人类朋友”——云南野生动物保护摄影大赛官网(http://yngf.photomekong.com)中展示。

2.主办单位承诺不将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凡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均视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将其获奖作品用于新闻报道、公益事业、摄影展览、网络展示、画册出版、挂历出版等,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3.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第三方民事侵权,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所有细节拥有解释权。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云南野生动物保护摄影大赛组委会


文章来源: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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