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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 开创森林云南建设新局面

2013/3/6 11:49:00

同志们:

    根据全省林业工作实际,厅党组决定今天召开2013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去年工作,深入分析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今年林业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稳中求进,重点突破,2012年全省林业工作成效显著

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森林云南建设推进大会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不断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现良好开局。省委、省政府相继召开了森林云南建设推进会、低效林改造现场会、陡坡地生态治理启动会等林业专项重要会议,出台了森林云南建设、陡坡地生态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多项政策。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署了《加快林业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在森林抚育经营、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极小种群保护基地建设、林业政策性保险等方面给予云南重点扶持,为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提供了项目、资金、政策支持。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意见,编制印发了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和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为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林业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报请省政府同意组织召开了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推进会和林下经济工作会议,起草了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稳步推进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完成核桃基地建设450万亩,油茶、澳洲坚果基地建设75万亩,分别占计划任务的112.5%、150%。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个、国家公园8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森林公园40个,年接待游客2500余万人,实现森林生态旅游综合产值26亿元,同比增长63%。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寻甸中国昆明泛亚国际林业产业园区、中国昆明杨林林业产业园区、昆明泛亚花木城、玉溪林业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帮助解决园区建设中土地征用、项目立项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林业园区建设顺利推进。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签约林业招商引资项目117项,累计签约金额270.12亿元,实际到位29.8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8亿元招商引资任务。2012年,全省实现林业产值882亿元,同比增长28%。

    (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坚持重点工程带动,加快植树造林步伐,全省共完成营造林1044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60%。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编制完成了工程区75个县级实施方案,11980名职工全部实现安置就业,一批森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从一期工程到二期工程的顺利过度。召开了全省陡坡地生态治理启动会,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80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204万亩。加强江河流域、交通沿线、生态敏感地区防护林工程建设,完成造林32万亩。石漠化治理重点工程县由35个扩大到65个,完成林业治理项目118万亩,实现了全省石漠化重点地区全覆盖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编制了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公园和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完成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投资2433万元,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50万元。全面启动极小种群保护工程和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进一步加大了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国家湿地保护工程投入力度大幅增加,湿地资源保护进展明显,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基本完成,省政府将湿地保护纳入督查事项。完成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410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5.09万户、节柴改灶12.4万户、太阳能热水器11万台,服务网点220个,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林业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加大林业投入力度。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投资达55.29亿元(其中中央41.11亿元,省级14.18亿元)。全省新增林业贴息贷款12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森林火灾保险由2011年的5个州市扩大到15个州市,共缴纳保费1.3亿元,投保林地3.26亿亩,受理森林火灾案件492起,结案492起,赔付保险金2700余万元,2189户林业经营者获得赔偿。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由3个州市扩大到5个州市,受害农民及时得到补偿。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组织完成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修订和编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投入公益林补偿资金12.3亿元,实现了国家、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管护同标准、全覆盖。

    (五)资源林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完成了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全省森林资源第六次连清复查工作,建成了规划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了全省林地管理“一张图”,为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林地资源,拓展林业发展空间,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严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和限额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全面推行采伐公示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林木采伐管理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超限额采伐、无证采伐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认真落实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审核审批,开展了露天采矿、新能源建设项目供地方式创新试点,初步实现了占用征收林地由需求主导型向供应引导型转变。全省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000余件,占用征收林地约11000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6.5亿元。

    (六)林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认定和管理办法》,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并上报省政府。加快推进林权规范化管理,开通了全省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启动了林权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搭建了全省林权流转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林权服务中心134个。积极深化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与省委编办共同起草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草案),初步明确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加强国有林场改革调研,起草了国有林场改革政策意见初稿,为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奠定了基础。积极推进林业国际合作,德援二期、法开署、世行贷款等国际合作项目顺利推进。

    (七)林业抗旱救灾取得全面胜利。针对4年连旱,林业受灾面积大、灾害程度深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加大投入,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99起、受害森林面积2500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1‰,分别比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低81%、90%、90%,当日扑灭率达97%,有效阻止了6起境外山火入境,实现了零伤亡和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林地因旱受灾1949.04万亩,成灾801.73万亩,报废306.93万亩,同比分别下降62.4%、69.3%、74.5%。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78万亩,成灾161万亩,防治441万亩,成灾率、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分别为5.09‰、92.3%、95.58%、98%,均好于国家下达的防控指标,实现了全省松材线虫病疫点的彻底拔除,有力阻击了椰心叶甲、红棕橡甲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外来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24小时值班制度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新建省级监测站9个,全省未发生重大野生动物疫情。

    (八)依法治林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快推进林业立法步伐,《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12年5月1日施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省人大。广泛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全民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1751起,查处21531起,综合查处率达98.99%,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5590人,收缴林木、木材33281立方米,野生动物及制品31563件,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针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趋势、新要求,认真探索和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林业执法改革,严格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省林业厅获得“2009年至2012年全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九)自身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力度,积极推进林业党风廉政、机关党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以及宣传、老干、工会、社保、工青妇、后勤保障、企业脱困等各项工作,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林业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四群”教育、老干、工会等各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表彰,林业宣传工作连续三年名列全国第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林业改革发展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保护和发展矛盾突出。一方面,我省地处横断山生态脆弱地区和云贵高原生态敏感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大量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大规模向林地转移,林地需求与林地定额矛盾十分突出,资源保护面临严峻考验。二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2012年全省三次产业的比例为71:24:5,重一产、轻二产、忽视三产的问题还较为严重。同时,林产业总量不足,对地方经济贡献率较低。三是基地建设质量和效益不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重数量扩张轻质量提升、重栽培种植轻抚育管理、重审核审批轻监督检查、重保护轻经营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对外开放合作水平较低。与其它行业相比,林业招商引资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制约林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扶持林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制度仍不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产业规划、林业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没有得到根本消除,林业对外开放合作的发展环境亟待改善。

    二、认清形势,找准定位,进一步明确林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

党的十八大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为全球生态安全作贡献的战略高度,首次对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全面部署,并作为党的执政纲领写入党章,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赋予了林业建设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牢记使命,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今后5年,全省林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加快发展现代林业,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加快推进森林云南、七彩云南、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森林管护1.95亿亩,营造林325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5.6%以上,活立木蓄积达到18.5亿立方米以上。新建木本油料基地1250万亩,林业总产值达到1700亿元以上,农民林业人均年收入达到3600元以上。

    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要突出抓好七个方面的战略任务:

    (一)必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建设生态林业。按照国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战略部署,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遵循自然修复与工程建设并重的原则,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农村能源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全民植树造林活动,抓好交通沿线、湖泊水库、河道沟渠、墓地坟场、村庄庭院、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业灾害应急体系,确保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着力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生态安全屏障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必须始终坚持兴林富民,建设民生林业。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兴林富民”的理念,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注重全面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托我省林业资源优势,创新林业发展机制,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浆纸、木材加工、林化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观赏苗木培育等特色林业产业,集中资源努力打造几个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带动超千亿的骨干产业。邀请国内外、省内外专家和科研机构,重点研发核桃、红花油茶系列产品,争取做到覆盖食用油、食品、化妆品、药品等五大系列。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规模经营、功能突出的林业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质量过硬、市场认可、国内知名的林业名优品牌,努力使林业产业成为带动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骨干产业、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产业。

    (三)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建设创新林业。始终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着力破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大胆改革不利于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陈规陋习,不断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激活林业发展机制,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林业改革大深化、对外开放大推进、林业产业大发展、森林生态文化大繁荣。以全面落实“四权”为核心,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扶持、服务林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省委、省政府适时启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改革,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拓展深化林木采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管理体制、激活林业发展机制。

    (四)必须始终坚持交流合作,建设开放林业。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深化与东盟国家和国内各省区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组织开展地区、部门、行业、社会团体间的交流与接触,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林业合作奠定基础。深化多领域的开发合作,充分利用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在森林资源、林业科技、人才技术等方面互补性强的特点,加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林业科技推广、林业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多形式的共建联防机制,建立跨境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联防机制,提升共同应对林业灾害的能力。健全林业跨境执法和跨境自然保护区协作机制,加强木材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规范边境木材及其制品交易,防范和打击走私木材及其制品、野生动物行为。

    (五)必须始终坚持文化引领,建设人文林业。大力弘扬森林文化,着力打造人文林业,提升森林云南建设的内涵和品质。深入开展生态文化建设重大课题研究,出台我省推进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森林文化知识,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社会氛围。结合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努力打造森林文化品牌,提升我省森林生态文化的影响力。

    (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林,建设法治林业。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坚持用法律制度规范林业建设,用法律武器保障林业发展。加快推进林业立法进程,及时修订不适应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法规制度,健全完善具有云南特色的林业地方性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拓展森林公安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提高林业执法质量和效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七)必须始终坚持科技兴林,建设高效林业。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良种选育、苗木培育、丰产栽培、防虫抗旱、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研究,尽快破解林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强林业科研研发基础平台建设,鼓励林业龙头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支持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研发技术、开发产品,提升林业科技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林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批适应我省林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的优势学科,为森林云南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保障,推进我省林业科学、高效、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2013年的各项工作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省林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继续实施森林管护1.95亿亩,完成营造林650万亩以上,改造低效林400万亩,建设木本油料基地250万亩,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80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9万户(其中省林业厅负责5万户)、完成节柴改灶15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万台,林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达1000亿元以上。围绕这一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稳步推进天保二期工程,认真做好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严格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稳步推进集体商品林采伐试点,切实加强天然林管护,确保天然林资源安全;创新管护机制,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切实提高管护和经营水平,促进企业职工和林农增收。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纳入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实施范围;切实抓好成果巩固工作,完成巩固成果项目造林167万亩、荒山造林18万亩、封山育林16.5万亩。扎实推进陡坡地生态治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科学界定治理地类和治理范围,积极探索不同区域类型生态治理修复模式和经营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验收,提升治理质量,努力实现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稳步推进防护林建设,进一步整合水利、扶贫、移民等生态项目资金,逐步扩大防护林体系建设覆盖范围,把长江、珠江、澜沧江、怒江、红河等国际国内重要江河流域、九大高原湖泊库区、大型水利基础设施面山的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全面推进石漠化治理,科学编制65个重点县林业治理实施方案,积极争取项目投资,强化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认真做好工程效益监测评估工作,确保实现工程治理成效。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制度,继续抓好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开展森林公园示范建设,深入推进极小种群保护,抓好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湿地监测站点建设,全面完成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数据汇总和成果编写,建立全省湿地资源数据库。进一步加大低效林改造督促指导力度,规范改造范围、评判标准、改造方式、限制区域、作业设计,加强全过程监管,防止出现超范围、超标准改造,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在低效林改造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低效林改造向良种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确保改造实效。争取提高农村能源建设补助标准,加快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尽快启动干热河谷、高寒山区、石漠化地区等困难立地条件造林工程,切实解决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碳汇造林试点,依托国家重点工程、造林补贴和省级陡坡地治理项目,选择适宜的无林地营造碳汇林,并在国内志愿者市场寻找买家,力争启动实施2万亩碳汇造林项目。

    (二)深入推进林业改革。一要规范林权管理。全面完成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林权管理信息网络,实现省、州、县三级林权管理网络化、数字化。依托各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立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组建专业委员会,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执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建立覆盖全省的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制度,稳步有序推进林权流转。二要创新经营组织形式。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鼓励林农采取自愿联合、入股分红、委托经营、有偿转让、一事一议、集中管护等方式,组建专业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集约发展,提高林农专业合作社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专业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在专项资金扶持、林业贴息贷款、林业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加快推进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评定步伐,新增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100家。三要推进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尽快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协调省委编办、发改、财政等部门尽快出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建立自然保护区建设投入长效机制。

    (三)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保险等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贷款财政贴息等制度,规范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林业投融资体系。深入推进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不断拓展保险范围,完善定勘、理赔机制,增强林农和林业企业抵御、抗击灾害风险的能力。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加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确保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提标后,国家、省级公益林实现同标准补偿。

    (四)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把林业纳入政府外交范围,加强与周边国家地区的林业交流合作,扩大云南林业影响力。积极协调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启动涵盖越、老、缅、柬、泰五国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林业发展现状、合作领域及保障对策研究”,实施湄公河流域植被恢复与社区可持续示范基地建设、中老缅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森林恢复项目。深入推进实施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进程,启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申请程序,推动亚欧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合作。加强林业招商项目储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五)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要巩固提升优势产业。以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快推进木本油料基地建设。适度调减核桃基地年度建设规模,提高核桃基地建设补助标准,依托低效林改造项目,加强抚育管理,提升建设质量。争取省政府出台扶持澳洲坚果产业发展的意见,编制全省澳洲坚果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落实扶持资金,加大发展力度。进一步优化油茶产业布局,大力推进油茶产业向适宜区域集中,充分发挥油茶的比较效益。二要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抓住国家建设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云南林地面积广、气候多样、种质资源丰富的优势,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支持,加快发展珍贵用材林、竹藤及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基地,新建珍贵用材林基地2万亩、竹藤基地15万亩。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林下经济会议精神,尽快出台政策文件,编制发展规划,争取专项资金,加大林下经济扶持力度,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优势,加快推进普洱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三要加快发展二、三产业。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快推进林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提升林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水平。科学规划、适度发展木材加工业。以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景观为依托,加快发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和森林庄园。积极推进云南省林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建设,开通林产品电子交易。加快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新评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60家以上。四要完善林产业统计制度。加强与省统计局协作,进一步完善林业统计标准体系,发布林产业统计数据,全面、客观反映林产业成效,为全省林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六)严格资源保护管理。抓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全省六次连清复查成果运用,完成全省林地一套数据、一张图的构建,分级搭建森林资源数据库平台和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资源数据年度更新制度,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由粗放型管理到数字化管理的转变。坚持依法依规、服务大局、分级管理、从严控制、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在国家下达我省的占用征收林地总额指标以内,严格审核和严控各类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优先保障重点公益性、基础性建设项目的林地需求。同时,大力推行“五采区”临时占用林地创新试点,缓解全省林地定额不足的矛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农“三项补偿”标准,提高林地使用成本,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认真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强化伐区审批、拨交和验收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采伐、超证采伐。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积极争取将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目标责任管理,认真做好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建立检疫追溯制度,推进社会化防治,重点抓好薇甘菊、锈色棕榈象、松疱锈病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除治,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抓好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等为主的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典型生态系统、重要景观的保护和管理,积极探索资源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资源保护管理模式。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省生态文明良好形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快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工作重点从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转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七)强化科技法制支撑。今天下午我们还要召开全省林业科技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总体来说,林业科技工作要紧紧围绕森林云南建设的总体目标,着力破解制约林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加强新品种选育扩繁、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恢复、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碳汇造林、林下经济发展、生态效益评估评价等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特别要重点突破核桃、红花油茶、药材、石斛等森林生态食品的专攻技术深度研发。深入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快县级林业技术推广重点站和标准站建设,积极推广木本油料丰产增产、中幼林增效、果材兼用林营造等技术,培训各级林业技术人员及林农10万人次,建设科技示范基地2万亩,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50万亩。加快推进林业立法进程,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专家论证、部门讨论等工作,力争今年通过省人大审议。开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工作,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有关工作,力争今年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积极做好《云南省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起草工作。

    (八)完善林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林业应急预案,强化物资储备,建立高效、快捷、实用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抓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通信指挥、应急处置系统等国家重点项目实施,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全省林火预警监测、通信指挥、应急扑救水平和能力。多渠道筹集资金,继续实施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提高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境外火防控能力。积极开展先进高效扑火机具、装备和以水灭火技术在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高效扑救高山森林火灾的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继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监测实效。认真做好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后续工作,着力抓好公平分配、产权办理和环境改善,确保今年1653套任务9月底前全部开工,妥善解决林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认真实施《云南省林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启动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林业数据库、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大乡镇林业站、林科所、森林公安派出所、木材检查站、保护区管理站所等基层站所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林区特别是林业基层站所办公用房、交通、通信、装备器材等基础设施设备。

    (九)加强理论政策研究。调整充实林业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推进林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政策理论研究。一是林业生态效益评价考核体系研究。根据中央、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结合我省林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调研,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启动我省生态效益评价考核体系构建工作,提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能客观反映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指标体系,争取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之中,充分展示林业建设成果,提升林业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积极探索、深入研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理依据、政策取向、筹资方式、工作机制,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实现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同步提高,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支撑,资金渠道多样、来源稳定、体现森林生态价值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三是林业碳汇研究。抓住国家把云南作为低碳省试点的契机,组织开展碳汇计量标准、监测体系、交易规则等研究,积极推进碳汇造林。

     四、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部门作风体现党风、反映政风、带动民风。加强作风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干事创业的力量源泉。去年底,党中央出台了加强作风建设八条规定,省委、省政府也制定了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全省林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一要强化服务意识。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推进“四群”教育,引导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常怀为民之心,常谋利民之策,常思便民之举,始终做到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要改进工作作风。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各级领导关注的重点、牵动全局的难点、社会矛盾的焦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深入基层、林区,倾听群众意见,汇聚群众智慧,为林业改革发展决策提供依据。要改进调研方式,把蹲点与跑面结合起来,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勇于解决问题。要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倡导讲短话、发短文。厅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检查,要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不悬挂欢迎横幅,不准用森林公安、森林武警、护林防火等专用车辆开道,不得超标准食宿。三要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着力推进林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优化工作流程,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责权利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畅、人员配备不合理等实际问题。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专业精的林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最后,我想特别强调一下森林防火工作。受连续四年干旱影响,当前森林防火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级林业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按照光荣书记、纪恒省长、仇和副书记、李江常务副省长、省委建方秘书长、培平副省长等省领导的重要批示,以及云府明电1号通知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第一要务,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抓好火源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同志们,2013年林业改革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抢抓机遇,科学谋划,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为建设七彩云南、美丽乡村,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云南省林业厅       文章作者:侯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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