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选择:

资讯中心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助推美丽森林云南

2013/8/23 9:40:00

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  刘一丹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省政府于2013年1月5日召开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工作会议,把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列为2013年重点工作,并把出台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林业厅及各级林业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林下经济建设活动。林下经济成为建设森林云南、美丽云南的重要推进器,成为云南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重要载体。


云南林下经济发展渐成佳景


云南全省各地依托当地资源和气候优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初步形成了以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等为重点,涉及林药、林菌、林花、林果、林菜、林草、林禽、林畜、林蜂、林景等领域的林下经济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了林、农、牧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发展的立体复合种养模式,林下经济发展实现了由小打小闹、自生自灭向政策扶持、产业经营的转变。

产业规模扩大。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云南省林下经济累计总产值达1500亿元;截止2012年底,全省林下经济种植面积1620万亩,主要产品产量560万吨,产值500亿元;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迅速发展,仅野生食用菌年产量就超过10万吨,总产值约20亿元,成为我省第二大出口创汇农产品,出口创汇稳居全国之首;石斛种植面积近10 万亩,年产石斛产品8000多吨,经营加工企业超过140户,产值6亿多元;草果种植面积达100多万亩,产量2.4万吨,产值8.5亿元;森林生态旅游年门票收入超过17亿元,游客2000多万人次,仅普达措、西双版纳国家公园及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收入就达12亿元,西双版纳、高黎贡山、白马雪山、玉龙雪山、泸沽湖等自然保护区,以及亚洲象、滇金丝猴、黑颈鹤、长臂猿等物种资源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品牌,森林生态旅游已成为云南旅游业的重要载体。

发展模式创新。全省各地通过成立产业协会、建立林农合作社等方式,健全了服务网络,实现了资源共享,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亨的发展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林下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如:丽江市玉龙县鲁甸乡以产业技术经济合作协会为依托,积极发展林下药材产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通过“土地租赁,劳务挂钩”的方式,探索出了“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资金向优势产业集中、面积向适宜地区集中,党委政府服务工作到位”的“三集中一到位”模式;西双版纳州经过多年的探索,采取企业和个人自行投资种植、政府或部门投资扶持、“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等模式,积极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推动了林下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

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增强。全省321户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中,涉及林下经济产业的有50户、占16%,有力地带动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如怒江州泸水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的草果产、供、销一条龙生产线,年产值上百万元,带动农户3000多户;德宏州在恩红集团、绿叶公司、瑞丽岭瑞公司、西南大地公司、呈荣石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芒市晏兰芬石斛基地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基本形成了一条集种植、研发、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石斛产业链,促进了石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产品认证及原产地保护认证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省有12户林业企业获得了17个省级名牌产品认定,核桃、橡胶、松香、野生菌等骨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文山三七”和“昭通天麻”成功申报产品原产地保护认证;石斛、野生食用菌、森林蔬菜等优势产品的绿色产品认证及产品的原产地保护认证的申报工作正积极推进。


云南发展林下经济前景喜人


云南省林下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有优越的资源条件,但缺乏应有的发展机制;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但规模小、布局分散,产业集聚程度低,辐射带动能力较弱;有国家政策引导,但缺乏系统、具体和强有力的扶持措施;有少量专业技术队伍,但技术支撑薄弱,生产方式落后,林下经济发展成本高、效益差等。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林下经济发展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发展战略,继续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确保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同步提高、产业竞争力与生态竞争力同步提升。力争到2015年,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利用林地面积达到80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年产值达800亿元以上,其中:林下种植达7000万亩以上、产值达600亿元,林下养殖产量达30万吨、产值达50亿元,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产量达200万吨、产值达80亿元,森林景观利用300万亩、森林生态旅游收入70亿元;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0个以上,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500户以上,林农专业合作社4000个以上,其中省级示范社400个以上,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林农林下经济人均收入达1500元以上;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利用林地面积发展并巩固在1亿亩以上,林下经济年产值达1500亿元以上、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达75%以上,林农林下经济人均收入达3000元以上,把林下经济产业建设成促进生态保护、农民增收、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努力实现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林农得实惠的目标。


在扎实工作中推动云南林下经济创新发展


立足优势,发扬成绩,针对问题,云南省将重点要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推动林下经济发展。

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林下经济重要性的认识。林下经济作为一种循环经济,具有不采伐木材、发展模式多、就业容量大、从业门槛低等显著优势,既能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荫空间,又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使农林牧副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这既是转变林区经济发展方式、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由之路,也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集体林改后林农发展林业生产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路子,也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缓解生态保护压力的有效措施,更是推动云南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目标、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重要发展模式。我们将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全省林下经济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各地将选准实施区域,确定适宜各地实际的林下经济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制定出台具有较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规划将搞好林下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对接,突出规划的系统性、针对性,突出优势和特色,严格实施范围、严格发展方向、严格管护措施,防止和避免放任自流、一哄而起。

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将预算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林下经济发展;各地也将收取的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重点用于地方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并通过增加财政预算和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和有更多的专项资金投入。此外还将整合林业相关项目资金和省级有关部门的部分可用资金,拓宽融资渠道,调动农民积极参与,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下经济发展。

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将林下经济发展相关基础设施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加强林区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切实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产、学、研、推四位一体的林下经济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龙头企业负责人和林农培训。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林权交易中心和林产品专业市场,鼓励相关专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林下经济产品贸易便利化。

搞好典型示范引导。要推行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培育一批潜力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的典型企业和大户,形成千家万户共同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新格局。鼓励创新突破,不断拓宽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的视野和思路、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强化标准建设,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支撑,地方标准为补充,覆盖主要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形成大龙头带大产业、大产业支持大龙头的发展态势。加强品牌建设,在壮大规模、提高品质、扩大影响的基础上,加大原产地申报、商标注册和品牌认定力度,精心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品牌。狠抓市场开拓,逐步建立面向全国的林下产品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强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扩大林下产业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增强林下经济发展后劲。

文章来源:云南省林业厅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联系电话:0871-65018953     传真:0871-65018953
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中央丽城2期8幢1703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24 云南绿基会

滇公网安备 53011202000923号

关于我们 | 公益项目 | 筹募捐赠 | 联系我们
滇ICP备12002087号-3  技术支持:意酷网络
网络备案 滇ICP备12002087号